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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金融为民:“十四五”PG电子下载普惠金融发展成就回顾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谱写中国式普惠金融篇章卓有成效的五年。我国的普惠金融发展始终践行政治性和人民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开创了中国式普惠金融经营模式,发挥了普惠金融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十五五”时期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十四五”时期,我国以“十四五”规划为引领,着力增强金融普惠性,聚焦民营小微、“三农”、民生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从顶层设计上明确了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目标、核心任务与实施路径,为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障民生、促进共同富裕提供了行动指南与制度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指导文件,形成了顶层设计清晰、政策协同有力、监管框架健全、风险防控有效的发展格局,对开展普惠金融实践提供了有效指导。在中央层面,2023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在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的普惠金融体系,努力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经营主体融资更加便利、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金融消费者教育和保护机制更加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更加有效、普惠金融配套机制更加完善的目标。202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并提出要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体系,健全多层次普惠金融机构组织体系,优化普惠重点领域产品服务供给。
在部门层面,2021年11月,财政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2年起组织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2023年9月,财政部公布《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2024年5月,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完善普惠保险制度规则,并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2025年6月,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银行业保险业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未来五年基本建成高质量综合普惠金融体系,普惠金融促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并提出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巩固提升普惠信贷体系和能力、加强普惠保险体系建设三项重点任务。
此外,各地方也立足本地实际,出台了普惠金融相关实施细则。例如,河南省出台的《河南银行业保险业加力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河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落实中央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等。
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发布,形成了以中央顶层设计为引领、部门规章文件为支撑、地方实施细则为补充的普惠金融政策保障体系,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操作指引、激励约束机制、监管框架与风险防控体系,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十四五”时期,我国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普惠金融覆盖率得到了极大提高,基础金融服务更加普及。中小微企业、“三农”组织等重点对象金融服务可得性有了较大提升,信贷产品不断丰富,授信户数大幅增长,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落地见效,实现了从“扩面增量”到“提质增效”的跨越,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撑。
中小微企业融资状况持续改善。一是融资规模大幅增长,信贷可得性显著增强。“十四五”时期,我国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大幅增长。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数据,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从2020年末的15.3万亿元增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的36.5万亿元,年均增速超20%。中国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末,普惠小微授信户数已超6000万户,覆盖约三分之一的经营主体,是2020年末(3228万户)的约1.86倍,为越来越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资金支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中信用贷款占比从2020年末的20.1%提升至2024年末的27.3%,有效缓解了中小微企业抵押担保难题。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获得贷款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获贷率为50.3%,高新技术企业获贷率为57.6%,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可得性显著提升。二是融资成本不断下降,企业经营负担明显减轻。“十四五”时期,我国建立了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和银行放贷难的问题,引导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断下降。新发放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从2020年末的5.08%降至2025年6月的3.48%,累计降幅达1.6个百分点,直接降低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对稳就业、稳增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融资渠道更加多元,能够满足不同阶段、不同类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优化新三板融资机制和并购重组机制,完善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试点,完善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募投管退”机制,解决成长期中小微企业资金缺乏问题。
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更加有力。“十四五”时期,全国城镇地区实现了银行机构100%覆盖,乡村地区银行机构覆盖率达97.9%,全国建成近80万个助农取款服务点,行政村基本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共同构建多层次、多渠道防贫返贫机制,引导信贷流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因病因灾因事致贫人员,成功助力国家脱贫攻坚取得圆满胜利。截至2025年6月末,过渡期以来全国累计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超3900亿元,支持脱贫户发展生产经营项目,实现了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应贷尽贷”目标。此外,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信贷投放力度,引导更多普惠型信贷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普惠型涉农贷款规模显著增长,从2020年末的不足10万亿元稳步增长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的14.1万亿元,让落后农村转变为金融环境、生态环境“双优”的美丽乡村,普惠金融对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支持和贡献巨大。
金融服务民生领域质量持续提升。“十四五”时期,我国不断加强金融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力度,优化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助学贷款有关政策,创新针对新市民的专属金融产品,持续优化金融服务,加强网点的智能化、适老化和无障碍设施建设,提升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服务体验。此外,大力发展普惠保险,发挥其保障民生的作用。聚焦重点人群、关键领域,推动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惠民保)发展,完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健康保险的运行机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创新天气指数保险、价格保险等产品,发展面向农户的意外险、定期寿险业务,提高农户抵御风险能力;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给予保费补贴或费率优惠,筑牢民生保障底线,助力共同富裕目标实现。
金融机构分层供给体系成型。“十四五”时期,大型国有银行业务下沉,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加大普惠金融服务力度,完成了从“粗放式供给”向“精准化滴灌”的转变,实现了网点布局、供给规模、服务效率的系统性跃升。中小型商业银行深耕本地,聚焦小微企业,关注社区需求,形成差异化金融服务定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落地。“十四五”时期,中国人民银行推动建立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通过健全容错安排和风险缓释机制,增强敢贷信心;强化正向激励和评估考核,激发愿贷动力;做好资金保障和渠道建设,夯实能贷基础;推动科技赋能和产品创新,提升会贷水平,着力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意愿、能力和可持续性。根据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5万亿元,同比增长12.1%,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4.1万亿元,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全面落地见效。
产品服务供给与需求适配得到了有效解决。“十四五”时期,金融机构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围绕小微企业、“三农”组织、科创企业等重点对象的差异化需求,开启信贷产品创新模式,推出了场景化、定制化、综合化服务,普惠金融产品的易用性、安全性持续提升,在供给适配性、供给效率、供给质量和供需动态平衡等多重维度取得重要进展,有效解决了供给与需求的错配问题,实现了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巨大转变。
金融机构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十四五”时期,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科技手段,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增强数字化经营服务能力,改进授信审批和风险管理模型,推动普惠金融从“线下为主”向“数字驱动”转型升级,数字银行、手机银行已经成为普惠金融服务主渠道,数字金融触达能力和可得性实现质的飞跃,有效破解了传统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
“十四五”时期,金融风险防控和监管成效显著,建立了省、市、县三级“防非打非”(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金监工程”全面上线,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风险监测预警机制不断完善,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又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安全屏障。
非法业务和不法机构清理整顿收效显著。“十四五”时期,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在清除整顿违规业务和非法机构过程中取得历史性突破,“校园贷”和“现金贷”基本绝迹,全国近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全部停业,非法网络借贷业务全部归零,不法贷款中介的整治工作接续展开,优化了民间借款市场环境,为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金融风险化解工作有序展开。“十四五”时期,开启了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清理整顿工作,加强集中统一管理,重塑经营机制,推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从“规模扩张”向“质量优先”转型发展,形成资本充足、治理完善、内控严密的金融风险化解体系,为农村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构建起统一高效的“大消保”治理框架。“十四五”时期,我国成立了金融监管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实现“一行一局一会”协同监管,开启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预防、从单点突破到体系化推进的治理进程,提升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水平和国民金融素养,形成了统一的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保护框架体系。
金融消费者教育普及成效斐然。“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深化金融消费者普及教育,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选择适配金融产品的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实现了消费者金融素养水平、风险防范能力的全面提升,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知识普及教育体系。
特殊群体保护机制全面升级。“十四五”时期,我国持续强化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建立全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席会议制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得到了全面升级,拓展了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建立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展望未来,“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加快建设金融强国的关键五年。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普惠金融将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以高质量普惠金融体系建设为核心目标,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从单一信贷向“信贷+保险+理财+资本市场”综合服务转变,从机构主导向“数字驱动+生态协同”模式转变,普惠金融将向智能化、场景化方向发展,提供更精准、更便捷、更安全的金融服务,服务可得性、覆盖面、满意度将进一步提升,接续完成从“量增面扩”到“质效双升”的战略转型。
到2030年,我国将基本建成覆盖广泛、结构合理、服务高效、竞争有序的现代普惠金融生态体系,不仅在规模和覆盖面上继续保持全球领先,更在质量和效率上实现质的飞跃,成为金融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柱,为我国实体经济发展注入持久强劲动能,助力共同富裕迈上新台阶,为全球普惠金融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作者:顾雷「北京大学普惠金融与法律监管研究基地副主任、中国地方金融研究会首席经济学家」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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